雲林縣政府來函告知-有關「雲林縣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改善項目檢查原則一覽表」,業經本府114年3月7日府建用二字第1143912539A號公告發布,自114年4月1日起實施。 2025/3/12

雲林縣政府 函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3月11日

發文字號:府建用二字第1143913567號

主旨:有關「雲林縣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改善項目檢查原則一覽表」,業經本府114年3月7日府建用二字第1143912539A號公告發布,自114年4月1日起實施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相關下載
1140312-府建用二字第1143913567號-有關「雲林縣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改善項目檢查原則一覽表」,業經本府114年3月7日府建用二字第1143912539A號公告發布,自114年4月1日起實施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.pdf
府建用二字第1143913567號-附件1.pdf
府建用二字第1143913567號-附件2.pdf
《 Back 》
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33號4F-3    TEL 02-2737-3900 、 2737-3919    FAX 02-2737-3940
service@tapsb.org.tw Copyright © 2011 TAPS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