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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受理台北市公安查核服務費自4月1日起調降
2012/3/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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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建築物公共安全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受託辦理 臺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案件查核服務收費標準表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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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 分 |
查核費用(含稅) |
備 註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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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申報案件面積 未達1000平方公尺 |
1200元/件 |
>不限申報類組 >以檢查申報範圍建物權狀登載面積為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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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申報案件為 「集合住宅」類組 |
1200元/件 |
>不限申報面積 >限同一社區管委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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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申報案件面積 1000平方公尺以上 |
2200元/件 |
>不限申報類組 >以檢查申報範圍建物權狀登載面積為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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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 明 |
1.本會辦理臺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案件查核作業服務費, 2.前項查核作業服務費,申報人可依下列任一方式繳納: (1)送件掛號時以「現金繳納」。 (2)以轉帳、匯款等方式匯入本會帳戶,送件掛號時請提示匯款憑證影本 本會戶名:台灣建築物公共安全協會 本會帳號:--合作金庫銀行/忠孝分行/006-0450717535095 --玉山商業銀行/基隆路分行/0118-440-034113 3.本會受理申報案件後,即開立受理證明單及統一發票交申報送件人。 4.申報案件經本會查核無誤後,即依規定將「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 5.前項經本會查核無誤且由委託檢查人/專業機構簽證合格者,本會另核 6.經本會查核結果為「限期改善」、「不符規定」應再/補行申報案件, 7.本會受理申報收件時間: (1)政府機關上班日/上午08:30—下午06:00 (2)若有特殊情形者請先電話(02-2737-3900)預約,將由專人辦理服務。 | ||




